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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5级本科结业考试和毕业前补考安排的通知

【来源: | 发布日期:2019-03-27 】

各院(部):

 

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,现对2015级本科毕业前的各项考试工作安排如下:

一、期末考试安排

1.本学期所开专业课于419日停课,423—24日进行考试,考试由各学院自行组织,要求419日前将考试安排表报教务处考务科。

2.本学期结业科目有未获学分情况,与毕业前补考一起进行。

二、毕业前补考安排

公共必修课和专业课有未获学分的同学可参加毕业前补考。

(一)公共必修课:

1.公共必修课补考由教务处统一组织,要求AB两套试卷,于45日前交考务科。

2.公共必修课考试于413—512日进行,具体考试时间见附表,具体考场见准考证。准考证在教务平台上自行打印。

(二)专业课:专业课补考于425—510日之间进行,由各学院自行组织,并于424日前将考试安排表报考务科,教务处组织检查。

(三)往届生返校补考同时进行。在江北行知楼839考务科报名。专业课补考名单由教学秘书在教务平台上录入,在考试前录入结束,录入后下载名单并与收据一起交考务科。公共课补考名单由考务科录入。

(四)本次补考仍有不及格而影响毕业的学生,可参加下学期开学初毕业生返校补考,报名时间71—712日,在江北行知楼839考务科报名。

三、考试要求

(一)学院工作

1.在考试前二周将打印、粘贴好的试卷由教学院长审核签字密封后与《哈尔滨师范大学试卷印刷登记表》一式三份一起报送考务科(文档及电子版)。试卷页数按大页计算。

2.补考科目、补考人数各学院在教务平台上接收。按补考名单通知到学生本人,并根据确认数据印刷试卷、生成成绩密码。

3.学院要做好参加考试学生的签到工作,完善考试环节。

4.学院要规范考场管理,加强监考教师监考纪律要求。

5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,严肃考场纪律,抓好考风考纪工作。如发现违纪学生,填违纪确认单,并保存好证据,用监考老师的手机把违纪的学生和证据拍下来,留好影像资料,作为后期处理的依据,并及时上报教务处。

6.按学校要求位置粘贴考场考号等,保持教室环境整洁。认真做好考场卫生的清扫工作。

(二)监考教师工作

1.监考教师要求学生把手机关闭和书包一起放在前边讲桌上或窗台上,座位上只允许有证件、笔和试卷。

2.监考教师应认真清点考试学生人数、试卷份数和学生签到数,三者要一致,不要丢失试卷,如丢失试卷按教学事故处理。

(三)考生注意事项

1.考生在教务平台上可以查看自己补考的科目,如确知自己有不及格科目,但补考名单中没有自己,请及时于教务科联系(88060132)查明原因,再到考务科报名考试。

2.考生必须持学生证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参加考试,公共必修课还应持准考证参加考试,无法证明其身份者取消考试资格。

哈尔滨师范大学教务处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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