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:
根据《哈尔滨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》(哈师大[2008]12号)的相关规定,现将2018春季(2018年3月-2018年6月)申请硕士、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日程安排
序号
|
日期
|
工作内容
|
材料接收部门
|
1
|
3月7日
|
提交申请硕士、博士学位人员名单及电子版(见附件二)
|
学位办
|
2
|
3月13日
|
提交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材料及研究生申请学位资格审查材料(见附件三)
|
毕业资格材料:培养办 学位申请材料:学位办
|
3
|
3月27
|
提交外审论文电子版进行学位论文检测
|
学位办
|
4
|
4月10日
|
修改后纸质版学位论文进行送审(附件四)
|
学位办
|
5
|
送审学位论文范围请见 (附件十)
|
学位办
|
6
|
5月22-6月5日
|
各学科(专业)组织论文答辩。(附件五、附件六、附件七)
|
学位办
|
7
|
6月10日前
|
将相关材料整理完毕,按要求交至研究生学院学位管理办公室,以备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并授予学位
|
学位办
|
8
|
6月中旬
|
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,做出授予学位的决议
|
学位办
|
9
|
6月下旬
|
组织学位授予仪式,颁发学位证书
|
学位办
|
二、具体要求
1.申请学位人员(攻读博士、硕士学位研究生及硕士专业学位人员、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、高校教师等)及各学院具体工作人员务必详阅“哈尔滨师范大学2018春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具体要求”(附件一) 及学位管理材料汇编。
2. 凡未通过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核的,不能参加毕业答辩,学位论文不送外审。
3. 请各学院着重注意“附件一”中关于“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”、“上交4本胶装装订好的学位论文及学位论文电子版”的具体要求。
请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、院系认真按上述要求,安排好毕业资格审核、学位论文评阅、毕业答辩等项工作,及时通知有关导师及学位申请者本人,逾期将不再受理。
联系人:崔老师
联系方式:88060731
E-mail:cuijiayue1982@163.com
地点:江北校区研究生学院423室
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
2018年2月24日